江蘇監理工程師工作常見的五大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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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準備階段中,建設單位將工程設計圖紙提交給監理和施工單位,通過預先查閱設計文件,熟悉工程內容,以便在設計交底會議時提出意見和建議,這不僅是國家《監理規范》的要求,而且也是能取得日后監理工作的主動和順利履行監理合同而設立的必要程序。
2、誤認為已經勘察設計單位簽認,如出現質量問題則與監理無關
有些情況要作具體分析,如基礎驗槽有局部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而勘察設計單位卻已有確認,此時監理人員不應盲目同意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要以現場監理機構的名義向施工單位發出監理通知單,并與勘察設計單位溝通,要求對地基進行處理后再進入下道工序。
3、誤認為監理人員應唯業主是聽
凡有業主提出建筑物分隔、加層、結構尺寸、建筑材料等的設計變更,應該通過設計單位的書面認可,監理人員要對業主和設計單位間做好互相溝通工作。凡屬變更設計的一定要有設計單位的修改文件或施工圖紙,監理人員應按有關簽認的變更文件監督施工,不能只按業主單一方的意見行事。
4、誤認為自已不是資料員,就不必注重收集與工程實體相關的監理資料
監理資料與工程實體質量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如施工人員的專業上崗證是體現施工操作人員的技能;材料要先檢查、后使用,才能保證工程材質等。在《監理規范》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中就有“負責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的規定。監理資料是反映監理服務工作的實際業績,所以凡參與某項目監理的所有人員,在各自的崗位上都應予注意監理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5、誤認為對某項目監理制訂了規劃、細則和各種計劃等,以后就只要照此行事
建設項目有著施工周期長,受外界變更因素多的特點,各種變化的發生是難免的、是絕對的,如設計圖紙的修改;施工進度計劃的變更;施工計量儀器校準的限定期等,所以監理人員要注意工程情況的變化,隨之作出相應的監理調整措施,也就是必須建立動態管理的思想準備和實際應對,決不能以固定不變的模式進行監理。